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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訂定特殊教育實施計畫
二、 辦理資優(班)學生鑑定相關試務工作
三、 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與團體輔導事項
四、 特殊教育實驗研究事項
五、 辦理特教學生鑑定相關事宜
六、 特教學生調查、資料建檔及就學輔導事項
七、 推動特殊教育教材編輯、教具製作及個別化教學方案
八、 辦理特殊教育畢業學生之安置、轉銜及追蹤輔導事項
九、 籌設並管理資源教室
十、 策劃資源教學小組(含資源班)事宜
十一、 特教學生(身障及資優)相關補助費款項申請請撥規劃事項
十二、 規劃辦理學校特殊教育評鑑業務
十三、 組織及運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事項
十四、 辦理教師特殊教育研習活動
十五、 辦理特教學生各項競賽活動
其他有關輔導及交辦事項。t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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